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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检察喜报频传,市院预防局综合报告荣获“全国十佳”
作者:11 发布于:2016-11-29 10:12
洛阳检察喜报频传,市院预防局综合报告荣获“全国十佳”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十八大以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综合报告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地市、县级院十佳年度报告”
为全面发挥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惩治与预防体系建设,增强惩治和预防工作的综合效果,更好的服务洛阳经济社会建设,洛阳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职务犯罪趋势的研判,提出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和对策,形成了《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十八大以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分别得到中共洛阳市委书记和市长鲍常勇等领导的重要批示。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以重要工作内部通报(第二期)印发各县(市)区党(工)委、市直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并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学习研判,持续提升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总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年我们对全市参赛的17件年度报告进行了评选,从中评选出优秀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8件。并将市院和偃师、宜阳、洛宁、汝阳、栾川5个基层院报送年度报告向省院推荐,参加全省比赛。经省院评选,市院撰写的年度报告以第一名的排序和宜阳县院撰写的年度报告被推荐到高检院参加全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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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的意见》,经报高检院领导同意,反贪总局三局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评选活动。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专门成立了评选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评分标准,并按照质量第一、注重实绩、分级确定、兼顾平衡的原则,对各省级院推荐上报的230篇年度报告(含专项报告)进行了三轮初审,同时组织法学专家和高检院特约检察员进行了终审评定。
2016年9月5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十八大以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综合报告》荣获 “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地市、县级院十佳年度报告”。